(2022年11月14日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)
任命:
何丽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(信访办公室)主任;
朱健雄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(信访办公室)副主任;
朱忠诚同志为双峰县人大常委会永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。
免去:
邓函提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(信访办公室)主任职务;
李聪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永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。
任命:
黄福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袁红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朱才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。
免去:
赵金裕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朱选民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贺志伟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钟平亮同志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
任命:
赵琪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
张佩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
邓卫军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免去:
王新宇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;
李孟良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责编:李娟
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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